离婚时,农村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广州离婚律师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离婚律师时间:2023-02-27
离婚时,农村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广州离婚律师
我们知道离婚时婚内取得的商品房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但是在房价高企的年代,越来越多的工薪阶层在城市里头已经买不起住宅商品房,在自己的老家宅基地建设房屋,一旦他们闹至离婚的地步,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呢?
今天我们离婚律师团队整理关于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六种分割情景,情景是假设,如有不同的情景可以咨询我们。
情形一:甲某在婚前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其经报批后,在宅基地上建设有一栋三层房屋,之后甲某与乙某登记结婚,未料两人在婚后不久便闹至离婚的地步,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
情形二:甲某在婚前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其与乙某登记结婚后,经报批在宅基地上建设有一栋三层房屋,未料两人在婚后不久便闹至离婚的地步,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
情形三:甲某在婚前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其与乙某登记结婚后,经报批在宅基地上建设有一栋九层房屋(建设许可证仅允许建三层楼房),未料两人在婚后不久便闹至离婚的地步,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
情形四:甲某在婚前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其与乙某登记结婚后,自行在宅基地上建设有一栋二层房屋,未料两人在婚后不久便闹至离婚的地步,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
情形五:甲某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其与乙某登记结婚后,自行在宅基地上建设有一栋二层房屋,未料两人在婚后不久便闹至离婚的地步,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
情形六:甲某与乙某登记结婚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其经报批后在宅基地上建设有一栋二层房屋,未料两人在婚后不久便闹至离婚的地步,宅基地房屋该如何分割?
以上六种情形,我们婚姻律师团队逐一来分析:
情形一 是甲某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经合法报批后,婚前建设房屋,毫无疑问,该宅基地房屋属于甲某婚前个人财产,作为配偶的乙某无权分割该房产,无权获得该财产补偿。
情形二 是甲某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婚后经合法报批后建设房屋,婚后建设的房屋显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房屋宅基地使用权益是甲某婚前享有的,因此,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房屋只能归甲某所有,由甲某按照房屋的价值向乙某支付折价补偿款。
情形三 是甲某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婚后建设有一栋九层房屋,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该房屋存在超高的情形,初步判断属于违章建筑,法院只能对房屋暂作不予处理(是否违章建筑,无法在离婚案件中予以认定),待违章状态消除后,才能对房屋进行分割处理。因此,该种情形下如何分割房屋,只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事宜或事实上占有房屋。
情形四 是甲某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婚后自行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由于甲某在建房时是没有获取建设许可证,法院对此无法分割处理房屋,只能交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事宜或事实上占有房屋。
情形五 是甲某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婚后自行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由于其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也没有获取建设许可证,该房屋亦属于违章建筑,法院对此无法分割处理房屋,只能交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事宜或事实上占有房屋。
情形六 是甲某与乙某婚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并经报批后建设房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可主张宅基地房屋的使用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有相当多比例的宅基地房屋没有取得房产证,是否欠缺房产证,房屋就不能进行分割?答案是否定的,只要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建设许可证,法院应当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分割。当然,如果房屋存在房产证,可以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分割。
同时,对于宅基地房屋的分割,当事人可以主张归边补偿、根据房屋间数进行分配以及根据产权份额进行分割的方式。主张归边补偿,则意味着需要确定宅基地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房屋的价值?当事人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或协商的方式确定房屋价值,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评估,价值评估包括房屋价值、宅基地价值、装修价值。
广州婚姻家事律师的最后忠告
在建设宅基地房屋前,建议需要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建设许可证,有条件的,及时申领房屋产权证,这样方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至于在离婚时,因为房产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建设许可证而无法得到法院的处理。当然,建设房屋时的建房合同及相关建房材料购置单据也建议保存下来,实在无法分割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情况下,还主张分割房屋建设投入的资金。
如果你遇到婚姻家事上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可以咨询我们婚姻家事的律师,我们会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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